
温泉路温泉苑小区地面塌陷压爆水管,3个月来,白流了4000多吨自来水。小区物业表示损失水费由业主分摊,但这引来了小区业主的不满。
在小区传达室边上,贴着一张物业出具的告示,上面写着“因小区地面不断下沉,致使地下管网断裂……漏水量由全体业主公摊,每户20吨。”
小区物业楼管员高先生说,1月份,小区地面塌陷,将地下水管压爆。物业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水管是修好了,但有些地方仍在漏水,只是水量不大。
3月底,物业公司进行季度性水费收缴时,才发现三四五号楼水表读数总和是3175吨,而水表总单却是5048吨,相差了1873吨。一号二号楼的水表总单也多出了2200吨。
“这4000多吨应该是管道漏水,物业决定该费用则由业主共同承担。”高先生说,平均算下来,三四五号楼200多户业主,每户分摊20吨,一号二号楼业主每户分摊25吨。
据了解,该小区还未实行一户一表制,水费由物业统一收取,自来水管的维护也由物业负责。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物业仍未检测出漏水口,那意味着业主将继续为漏水买单。
小区住户王女士认为,物业收取相应的公用设施维修费用很正常,但是水管漏水是由于物业没有及时发现导致,这是物业的失误,不该由业主承担损失。“我们家一个月用水才13吨,我不想白白多出两个月的水费。”王女士说。
福建福兴律师事务所的罗国文律师表示,根据《民法通则》和一些物业相关条款,对于物业公司未尽责而导致的损失,物业应该付全责,而不是转嫁到业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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