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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会章程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5.26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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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三盛会”是由三盛地产集团发起成立的面向三盛地产业主和其他高尚人士的客户俱乐部组织。
  第二条 三盛会依托三盛地产集团,内联三盛地产“关联”的各种娱乐、教育等资源,外联其他俱乐部、商家等组织,为本会会员提供消费优惠、文化沙龙、旅游健身、置业咨询等全方位服务。
  第三条 三盛会致力于营造健康的社区人际关系,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共同参与创建社区高品质生活。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 三盛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五条 三盛会实行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
  第六条 申请成为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年满18周岁;
  2、 填写真实、完整且亲笔签名的申请表;
  3、是三盛地产所开发物业的业主以及所有关心、支持三盛品牌的社会各界高尚人士;
  4、遵守小区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5、同意并遵守本章程;
  6、不是三盛地产业主的申请人,“三盛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其为正式会员
  第七条 申请人自愿申请,经本会审核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入会日期以“三盛会会员确认函”为准,会员无须缴纳会费。
  第八条 三盛会会员会籍只属于会员本人。
  第九条 三盛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提前收到三盛集团最新推出的楼盘资讯资料;
  2、有机会受邀参加本会各类会员活动;
  3、享受本会精选合作商家所提供的购物折扣和优质服务;
  4、对本会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有建议权;
  5、免费得到有关置业安居和居家生活的咨询服务;
  6、优先得到有关社区文化、娱乐和商业等方面的信息;
  7、免费得到时尚精致会员刊物;
  8、享受本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十条 三盛会会员负有以下义务:
  1、遵守本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会员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在合作商家消费时,应出示会员卡,否则本会及合作商家有权拒绝提供优惠服务;
  2、 维护本会的社会声誉和遵守本会社区的良好秩序;
  3、如有个人资料变动,应及时通知三盛会,以便确保能正常享有三盛会赋予您的权益;
  4、申请人一旦在三盛会的申请上签字,并被确认成为本会的会员,即被视为会员同意本章程,并同意接受会员的各项约束;
  第十一条 三盛会会员对本会的财产无所有权、追索权或任何其他财产权利;
  第十二条 三盛会会员如自愿退出本会,可向本会递交退会通知书及会员卡,即可取消会籍;
  第十三条 三盛会会员如有违反本会章程者,本会将予以解除会籍并追回其会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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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三盛会”是由三盛地产集团发起成立的面向三盛地产业主和其他高尚人士的客户俱乐部组织。
  第二条 三盛会依托三盛地产集团,内联三盛地产“关联”的各种娱乐、教育等资源,外联其他俱乐部、商家等组织,为本会会员提供消费优惠、文化沙龙、旅游健身、置业咨询等全方位服务。
  第三条 三盛会致力于营造健康的社区人际关系,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共同参与创建社区高品质生活。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 三盛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五条 三盛会实行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
  第六条 申请成为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年满18周岁;
  2、 填写真实、完整且亲笔签名的申请表;
  3、是三盛地产所开发物业的业主以及所有关心、支持三盛品牌的社会各界高尚人士;
  4、遵守小区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5、同意并遵守本章程;
  6、不是三盛地产业主的申请人,“三盛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其为正式会员
  第七条 申请人自愿申请,经本会审核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入会日期以“三盛会会员确认函”为准,会员无须缴纳会费。
  第八条 三盛会会员会籍只属于会员本人。
  第九条 三盛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提前收到三盛集团最新推出的楼盘资讯资料;
  2、有机会受邀参加本会各类会员活动;
  3、享受本会精选合作商家所提供的购物折扣和优质服务;
  4、对本会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有建议权;
  5、免费得到有关置业安居和居家生活的咨询服务;
  6、优先得到有关社区文化、娱乐和商业等方面的信息;
  7、免费得到时尚精致会员刊物;
  8、享受本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十条 三盛会会员负有以下义务:
  1、遵守本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会员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在合作商家消费时,应出示会员卡,否则本会及合作商家有权拒绝提供优惠服务;
  2、 维护本会的社会声誉和遵守本会社区的良好秩序;
  3、如有个人资料变动,应及时通知三盛会,以便确保能正常享有三盛会赋予您的权益;
  4、申请人一旦在三盛会的申请上签字,并被确认成为本会的会员,即被视为会员同意本章程,并同意接受会员的各项约束;
  第十一条 三盛会会员对本会的财产无所有权、追索权或任何其他财产权利;
  第十二条 三盛会会员如自愿退出本会,可向本会递交退会通知书及会员卡,即可取消会籍;
  第十三条 三盛会会员如有违反本会章程者,本会将予以解除会籍并追回其会员证。

第三章:会员卡
  第十四条 三盛会对本会正式会员发给会员卡;
  第十五条 会员卡是享受三盛会各项权利的凭证;
  第十六条 会员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或在加盟单位及本会下属和相关场所消费时,应当出示会员卡;
  第十七条  会员卡仅供会员个人使用,不得转让;
  第十八条 倘若会员卡遗失,请尽快通知本会挂失,本会对由此导致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三盛会在接到遗失通知并经核实后应当补发给会员卡,补发新卡的工本费用由遗失该卡的会员承担;

第四章:三盛会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三盛会的最高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设会长、副会长、名誉会长及理事若干人,会长人选由三盛地产集团决定。
  第二十一条 三盛会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常务秘书长一人,向理事会负责,并主持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三盛会理事会享有以下权利:
  1、 制订三盛会的总体发展规划并对本会的发展进行总体监控;
  2、 制订和修改三盛会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
  3、 对会员权利进行确认或约束;
  4、 在认为会员的行为与本会宗旨相违背或已经损害或将要损害本会利益时,有权取消该会员的会籍。
  5、 有权决定任何时候终止三盛会的运作而无须说明任何理由。
  6、 理事会认为应当由自己享有的其他权利。
  7、修改本章程。

第五章:加盟单位
  第二十三条 消费服务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单位与本会签订《特约商户(单位)加盟协议书》后即成为三盛会的加盟单位。
  第二十四条 加盟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1、 通过三盛会的网络、会刊及宣传资料推介企业形象、发布信息;
  2、 与三盛会一起组织会员活动,宣传企业并提升企业的知名度;
  第二十五条 加盟单位负有以下义务:
  1、 为三盛会会员提供高水准的服务和优惠的会员价格;
  2、 维护三盛会的声誉和本会会员的利益;
  3、 遵守会员价格;
  第二十六条 三盛会会员在加盟单位消费时享有的优惠以加盟单位的规定为准,本会不保证加盟单位此前承诺的优惠均能得以实现,也不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三盛会会员与加盟单位之间如果发生纠纷,本会只负协调的义务,不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通过的管理制度也是本章程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章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三盛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会无须为任何因会员之会籍或与会籍关联而直接、间接导致或引起的任何性质之损失、索价、费用、收费或支出,向任何会员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会有绝对的酌情权于任何时候终止本会的运作,而无须说明任何理由。在本会的运作被终止后,会员的一切权利及优惠即告终止。在任何情况下,会员不得亦不能因本会终止运作而向本会提出任何性质或任何情况下引致的索偿或要求。
  第三十二条第本章程于2008年  月   日执行。

  第七章  会员积分计划
  第一条  三盛会会员积分规则是三盛会会员尊享权益的重要体现,是三盛会为会员提供的专属增值权益,是为会员度身定制的一套积分奖励制度。会员可通过多种方式获取积分,积分可按1分=1元的标准抵扣相应物业费或购房款等。
  第二条 积分方法:
  1、重复购房积分
  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二次或多次购买三盛楼盘(仅限直接从三盛地产营销中心购买住宅、商铺,不含车位、二手房、委托转让房),从第二次开始按成交金额给予奖励积分:300分/10万(按成交购房的实际成交价,去零取整,每10万元人民币赠送积分300分)。

  2、业主推荐购房积分

  业主会员推荐非业会员主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三盛楼盘(仅限仅限直接从三盛地产营销中心购买住宅、商铺,不含车位、二手房、委托转让房),按成交金额给推荐人予奖励积分:250分/10万元(按推荐成交购房的实际成交价,去零取整,每10万元人民币赠送积分250分)
  备注:此项推荐人仅限于已购买三盛地产房产的业主。

  3、为三盛会会员通讯或会刊投稿(稿件必须为会员原创)并经采用 50分/次
  4、参加各类针对三盛会会员、指定有积分赠送的会员活动  50分/次
  5、积分1分=人民币1元,可等值兑换会员在三盛地产项目的物业费。
  注:二级市场定义:房地产二级市场,是土地使用者经过开发建设,将新建成的房地产进行出售和出租的市场。即一般指商品房首次进人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

温馨提示:
  1、“积分规则”中所称“楼盘”均指三盛地产开发在售项目,不含已入伙的售罄项目。“积分规则”仅适用于在三盛会成立之后购买的房产;
  2、您在推荐亲友入会或参与会员活动时,请主动出示您的会员卡,以便工作人员能准确确认您的会员级别并将积分录入您的个人专属积分档案;
  3、多人联名购房时,仅有一人可享受会员购房积分,购房人可自行协商决定积分归属;
  4、会员的购房积分需在签订认购合同后----天内登记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遇集中开盘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办理积分登记手续,以销售现场公示的相关规则为准;
  5、您所办理的与购房相关的积分必须在完成全部交款、签约等手续,经三盛地产集团审核后方可转为有效;
  6、当发生更名、换房、退房等变更时,原购房或推荐积分记录将被取消,会员须根据变更后的实际情况重新办理积分登记手续;
  7、三盛会会员尊享积分计划仅针对个人会员执行,以公司名义购房不参与积分计划;
  8、具体的积分登记程序,如有变动,无需通知会员,以当地三盛会在项目销售现场公示的实施规则为准。


三盛会联盟商家邀请招募
  三盛会是由三盛地产集团发起成立的面向三盛集团业主和其他高尚人士的生活服务组织,内联三盛集团的各种生活、娱乐、教育、旅游等资源,外联其他俱乐部、商家等组织,为本会会员提供消费优惠、文化沙龙、旅游健身、置业咨询等全方位服务。三盛会成立    个月来,招募会员    多人,随着三盛地产的发展,会员将逐步增加。三盛会是个极具生命力,蓬勃向上的组织,拥有庞大的消费潜力。为了能更有效的为会员服务,提升三盛会会员卡的增值功能,最大限度满足会员的多方位需求,扩大联盟范围,三盛会诚招各商家加盟。
招募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的商家;
2、 具有开放创新精神,诚实守信,与三盛会的品牌形象、企业理念相一致的商家;
3、 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的商家;
4、 涉及衣食领住行、休闲娱乐等与三盛会会员日常生活相关的行业商家;
5、 愿意为会员提供特别折扣或其他服务的商家;
6、 愿意与三盛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商家;
7、 愿意借助该平台共同为三盛会会员提供高品质产品与服务的商家;
8、 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明码实价,优惠真实有效;
联盟商家权益:
1、 商家可以与三盛会信息资源共享。
2、 享有优先使用三盛会的宣传渠道和平台。
3、 可以定期收到时尚精致会员刊物
4、 可优先收到三盛会的最新项目信息和资料。
5、 优先得到三盛地产开发的商业项目信息。
6、 商家可以依托三盛集团品牌优势提升社会形象和品牌影响力(未经三盛地产集团同意则不可使用三盛名义进行宣传);

三盛会在房交会期间启动,为促进销售,拟推出以下措施:
 新入会会员初次购房享受2%折扣优惠
 会员双倍积分计划:
(1)老业主重复购房可享受双倍积分(即600分/10万),同时还可享受2%折扣优惠。
(2)业主推荐非业主购房,推荐人可享受双倍推荐积分(即500分/10万)。
 有效期限2008年04月23日——2008年05月03日
 本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三盛地产所有,更多会员权利请详见《三盛会章程》
 本活动优惠仅限三盛•中央公园2期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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