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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得26套现房后发生纠纷 明萌组织遭遇信任危机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7.19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任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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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18日,记者获悉,福州市的个人合作建房组织——明萌合作建房筹备组(以下简称为“明萌组织”)以1278万元成功拍得鼓楼区通湖路天盛花园26套现房和5251万元的债权后,因为拍得的债权产生了内部纠纷,明萌组织正遭遇信任危机。

  回放:超过总价上限拍得现房和债权

  今年年初,得知天盛小区的27套现房将以竞拍的形式出售,福建明萌合作建房筹备组的组织者林忠华开始在自己的博客“明萌合作建房的博客”以及明萌合作建房的qq群上召集投标参加者,并于1月18日参加天盛小区27套房的竞标。

  今年5月27日,召集26位竞买人后,林忠华与他们签订了一份名为《共同竞买登记表》,上面写有“本人承诺参加打包竞买房产和债权,竞买总价上限为1230万元整”的规定,在参拍前就筹集了1050万元资金,并商定如有不足部分,则向银行申请贷款和寻求担保。

  5月29日,明萌组织参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拥有的“天盛花园”四号楼抵债资产26套现房及对福州化工原料批发公司、福建省华电贸易联合公司5251万元的债权资产的竞买,以1278万元的成交价竞拍成功。1278万元的成交价加之5%的佣金,竞买总额为1341.9万元,由于没有按照拍卖须知的说法在规定时间内付足余款,26位竞买人又承担了15万元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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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18日,记者获悉,福州市的个人合作建房组织——明萌合作建房筹备组(以下简称为“明萌组织”)以1278万元成功拍得鼓楼区通湖路天盛花园26套现房和5251万元的债权后,因为拍得的债权产生了内部纠纷,明萌组织正遭遇信任危机。

  回放:超过总价上限拍得现房和债权

  今年年初,得知天盛小区的27套现房将以竞拍的形式出售,福建明萌合作建房筹备组的组织者林忠华开始在自己的博客“明萌合作建房的博客”以及明萌合作建房的qq群上召集投标参加者,并于1月18日参加天盛小区27套房的竞标。

  今年5月27日,召集26位竞买人后,林忠华与他们签订了一份名为《共同竞买登记表》,上面写有“本人承诺参加打包竞买房产和债权,竞买总价上限为1230万元整”的规定,在参拍前就筹集了1050万元资金,并商定如有不足部分,则向银行申请贷款和寻求担保。

  5月29日,明萌组织参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拥有的“天盛花园”四号楼抵债资产26套现房及对福州化工原料批发公司、福建省华电贸易联合公司5251万元的债权资产的竞买,以1278万元的成交价竞拍成功。1278万元的成交价加之5%的佣金,竞买总额为1341.9万元,由于没有按照拍卖须知的说法在规定时间内付足余款,26位竞买人又承担了15万元的滞纳金。
  

  质疑:债权被代理人私卖

  18日,记者来到位于通湖路的天盛小区4号楼,大多数竞买者的家中正在装修。记者在4号楼的顶楼见到此次26位竞买人之一的张先生。张先生告诉记者,拍卖前已经约定了此次参加竞买总价上限为1230万元,可是实际成交价已经达到了1278万元,足足高出了48万元,“林忠华作为我们26位竞买人的代理人,没有尽到善意的责任,所出的价格已经远远高出了我们事先约定的最高价,损害了我们的利益。而且当时他告诉我们参加拍卖的5251万元的债权仅价值1.5万元,在没有经过我们允许的情况下将这笔债权以8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厦门某公司,从中赚取了83.5万元的差额。”张先生气愤地说。

  “他收取我们的购房定金、购房余额共计10373081元,加上贷款金额到账3009000元,厦门某集团到账85万元,本应转入嘉仕华14232081万,实际转到嘉仕华拍卖行帐户13532081元,从中截流70多万元占为己有。由于林忠华对于后续交足余款能力估计不足,造成后续因此付给拍卖行滞纳金15万多元,其中4万元由26个竞买人代垫补交给拍卖行。”一位竞买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天盛小区的26位竞买人目前已经解除了林忠华作为他们代理人的资格,指定另一位竞买人薛女士作为代理人。


 

  另一位竞买者表示,这笔5251万元的债权是在2007年3月5日通过明萌的内部qq群内进行竞拍的,此时自己也还没有加入竞买,这种内部竞拍的方式不仅不合法,而且还侵害了自己的利益。“花1.5万元竞拍债权的买主到底是谁?之后到底转手了多少次?这些问题林忠华根本就不肯告诉我们。我们怀疑qq群竞买只是一个幌子,实际他把债权压得很低,然后高价卖出,正是因为可以从债权上牟利,林忠华才会不惜代价以超出48万元的价格拍下房子。”他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薛女士告诉记者,在成交后,林忠华曾经借口自己负债5.9万元,称如果被起诉至法院,就无法为26位竞买者办理相关手续,无奈之下,大家凑钱为其还了5.9万元。竞买者们表示,他们已将此事向警方备案。

  回应:竞买者对债权眼红

  18日,记者拨打了明萌合作建房筹备组的组织者林忠华的电话,记者说明情况之后,林忠华大呼“冤枉”,他表示,这些情况都是由于部分竞买者受“利益驱使”对债权眼红。

  林忠华告诉记者,“我曾经委托律师事务所对这5251万元的债权进行调查和估价,但他们都没有给我一个确切的答复。3月5日,我在拥有500多位群友的明萌合作建房5个QQ群中进行公开竞价,最后被网友“梦想成真”以1.5万元竞得,之后,这个债权转了多手,最后厦门某集团以85万元的价格确定参加此次拍卖。”至于债权究竟转了多少次,中间有哪些人参与,林忠华表示,这是“商业机密”,无法向记者透露。


 

  “本人与每人签署的《共同竞买登记表》中明确约定:同意2户债权按1.5万元计算,另约定3个车库按28.5万元计算。事先已明示允许变价转让,本人有责任给予配合,赚亏与他人无关。”在林忠华发给记者的一份名为《打包竞买天盛26套房3间车库和2户债权的情况回顾》中,他这样写道。至于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越权行为,他告诉记者,在去年10月份参加土地拍卖时,他与竞买者签订的协议中规定,自己有超过与竞买者约定最高成交价格5%的自由裁量权,但这次认为1230万元足够拍下,就没有事先约定。“我承认自己有越权的行为,使明萌内部竞买者每人平均竞买价增加1.8万元。而对16位外界的购房者来说,房价仍未超出原定价格。我对自己错误叫价行为后悔不已,在竞拍当天,我就分别向每位购房者出具了赔偿损失的欠条,以示对错误叫价行为负责。但是现在我无力支付这些欠款。”

  对于竞买者提出其借口负债让26户买房人为他代垫的5.9万元欠款的事情,林忠华说“根本就没有这回事,这5.9万元是‘公关费用’。”他坦言,“如果一切都按照规章来办,我们根本不可能在几天之内将余款筹齐,正是有了这些‘灰色支出’我们的手续才能做得很顺利。”

  “个人合作建房组织本来就是一个松散的组织,我们能走到今天,并不容易,希望每位成员都能呵护、爱护我们的组织,而不是因为个人利益砸掉明萌的牌子,我们希望可以走得更远。”林忠华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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