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石】
北京物业服务有强制性规范
今年元旦起,北京《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施行。该规范是全国首个住宅物业服务强制性规范。规范明确了对物业服务的11项要求,包括房屋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及维修养护、电梯服务、停车服务等。
据悉,北京市建委已制定考评细则,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物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限制其承接物业项目、不予核定资质等级。
公共收益抵冲物业费
“业权分配”已在北京华远地产的两个项目上试行。华远地产与业主签署补充协议,明确提出:项目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收益全部属于业主,“业权”收益在一年后结算分配,用以冲抵下一年度的物业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