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逢3·15,各界人士都在关心维权的话题。日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举办了“关注民生、践行责任、共铸和谐”研讨会,“消费与责任”成为中消协确定的2008年的主题。但是,就记者了解,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上,还存在着不少不和谐的因素,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的质量和服务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有关的投诉还占相当大的比重,由此引发的群体事件时有发生。楼市和谐消费路“漫漫其修远兮”。
商品房投诉多
在日前,由消费者协会、中国房地产协会在“诚信建设和谐”中国3·15论坛上公布,2007年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共受理商品房及装修投诉37443件,其中商品房投诉15023件。但是,消费者对商品房仍有众多的抱怨和不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孙文序介绍,2007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有关房屋的消费者申诉达到了9572件。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李军表示,从投诉问题上来看,主要集中在住房质量有瑕疵,房屋面积缩水,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广告楼书承诺配套的设施难以兑现,房地产商延期交房,不按合同约定赔偿,法定的保修责任难以兑现等。
实际上,房地产方面的维权涉及的问题方方面面,还有比如物业问题、配套问题、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入住多年拿不到产权证、小区一直使用临时水电等,还都需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