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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账户可代扣还贷 25日起在福州推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3.27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 綦芬

  2.个人不连续按月缴存公积金,造成“委托还贷”业务无法进行的。

  3.从申请人“委托还贷”业务启动后连续3次累计6次发生逾期还贷的。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

  5.超过“委托还贷”申请期限的。

  (八)“委托还贷”业务发生终止的,从终止月起满六个月,可再次申请“委托还贷”业务。

  (九)《委托还贷申请表》、《委托还贷变更申请表》可直接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网址:www://fzzfgjj.com)。

  (十)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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