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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拆除违建 执法不能“拆民不拆官”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4.20 来源:海峡都市报

   18日上午,福州市政府召开全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总结部署大会,会议要求,五城区最迟须在年底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拆除任务。

    市长郑松岩在会上表示,“凡属于拆除范围之内的,不论单位大小、面积多少,不管涉及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决不允许出现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的现象。”

    拆后又重建 反弹较严重

    会上,郑松岩说,去年福州全市仅城区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76万平方米,违法抢建风头得到初步遏制;但当前,违法建设仍屡禁不绝,特别是边清理边抢建、拆后又重建的反弹回潮现象较为严重,尤其是部分城乡接合部、重点工程项目周边和个别镇、村,如仓山区盖山镇的高湖村、五凤村,建新镇的高宅村、冠洲村,城门镇的湖际村,晋安区鼓山镇的远东村、远西村,新店镇的盘石村,宦溪镇的恩顶村等地。

    郑松岩说,今年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重点以各区为主,分期分批拆除历史上的违法建设,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零赔偿”。鼓楼区、台江区、马尾区应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拆除任务,仓山区、晋安区应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任务。

    在保障被征地拆迁的农村村民人均45平方米居住条件的基础上,对2004年10月26日之前建设的无产权房屋,按重置价并结合成新予以补偿;对2004年10月26日以后所建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清违”不力 问责领导

    据悉,从今年开始,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成效将列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昨日,福州市政府向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下达了《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监察部门对在违法建设中经营的企业或个人违法发放有关经营许可证的责任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

    记者还获悉,今年4月底前,福州市还建立起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信息台账,作为考核土地管理和“清违”工作开展情况的依据。今年,福州市国土资源部门将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建设项目周边的违法建设;城乡接合部占耕地、基本农田的违法建设;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建设;党员干部带头参与的违法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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