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不是放松 房地产外资风向未变
近日,一则消息在国际投行和财务公司之间流传:商务部准备下放外商直接投资内地房地产项目的备案权,初步拟下放至省级商务部门。
6月18日,记者致电商务部外资司,该司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士确认了该消息。“会出这个文件,请等通知吧,但是政策风向不会变,只是换了个地方备案而已。”上述商务部外资司有关人士如是说。
“备案制”曾让很多外资基金却步,而将备案权从商务部下放到地方,外资项目获得备案的进程将大为加快,从这一点上或可理解为限外政策放宽的信号。然而,DTZ戴德梁行投资部董事叶建成向记者表示,商务部在下放备案权的同时,一定会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保证外资投资内地房地产的趋紧政策风向不变。
备案权下放
备案权下放的消息还是出人意料。
“不会吧,目前的政策环境下,怎么可能放松呢?”河北省商务厅外资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河北商务部门还没接到商务部的通知,但是备案制度是国家限制地方政府引进外资投资房地产的屏障,很难想象实行刚一年,就下放备案权。
德国百达律师事务所纪海龙律师在GRI组织的“2008全球不动产投资年会”上与记者交流时表示,商务部下放外资投资内地房地产项目备案权可能是因为工作量太大,人手太少。
2007年5月23日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企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2007年50号文,以下简称“50号文”),其中规定外商直接投资内地房地产需要遵循备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