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过中介直接买下
但是,当天看房现场发生了一件让中介“不放心”的事。房东儿子的女友认出了易中天,她当场就递了一张纸条给易中天。小张看了很不放心:“我当时就担心,她给的纸条里面是联系电话。这样双方可能会绕开我们直接交易。但易中天说,‘我们不会做这样的事,只要该是你们的,我就会付给你们’。”
小张说,她觉得易中天是名人,应该不至于“赖中介费”。看房后第二天,小张给易中天妻子发了一份传真,详细列出了各种税费清单,大约要收取13.8万元的费用。但两天后,易中天妻子回复中介说:“我们暂不买这栋别墅了。”
中介起初并未在意。但是,等过了几天,中介要带别的客户上门看房时,别墅的业主却告诉中介,房子已经卖出去了,这引起了中介的怀疑。随后,两家中介派人前往厦门市房管部门查询,查询结果证实了他们的怀疑:别墅竟然已经被过户到易中天夫人李女士的名下!
13万中介费该不该付?
今年5月底,两家中介找到易中天夫妇,问他们要中介费,易中天夫妇只愿意给5000元。他们认为,中介没有房主的《卖房委托书》,就无权拿中介费。
记者前日通过手机短信与易中天取得联系。针对中介“跑单”的指责,易中天回短信说:“房主并没有委托这两家中介公司,也不愿意卖房。我们通过其他途径与房主联系,经过努力才购得此房。”
中介则反驳说,现在很多业主委托卖房都是口头委托、多方委托。中介虽然没有《卖房委托书》,但他们手里有易中天妻子签的《求购委托书》,其中约定了所在房产地址。对此,易中天短信回复说:“我个人认为,此事最权威的解释应该在法庭。”
律师说法
委托人应当付报酬
福建一律师认为:房产中介合同属于居间合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本案中,中介方带易中天去看房,房东家人在家,也没有拒绝中介服务,而且还向易中天递送了纸条,这可以认定中介促成了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