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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购保障商品房不设收入限制 岛内初定7千/平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8.14 来源:厦门晚报 作者: 周湘瑜

  厦门:购买保障商品房不设收入限制主要提供60平方米房源,岛内均价初定7000元/平方米,须有本市户口

  保障性商品房不设收入限制 本市户籍无房户可申请

  非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保障性商品房了。今天上午,市保障性住房新闻通气会透露,以后,只要有本市户口、无住房的家庭,就可以申请保障性商品房。

  《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这个办法对买不起商品房、又不属于经济适用房覆盖范围的“夹心层”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据介绍,可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具体条件为:无住房,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两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至少一人取得本市户籍满三年。

  保障性商品房不设收入、资产限制,任何人只要愿意接受必要的限制性条件,并把保障性住房作为惟一住房,都有权利分享。有关部门表示,这主要考虑到这部分人群不属于低收入家庭,其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与低收入家庭相比会更容易一些。

  公务员也可申购保障性商品房

  去年我市制定的公务员申请保障性住房政策,参照的是针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方案,只租不售。

  考虑到公务人员的实际需要,此次对公务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做了调整。已成立家庭的公务人员,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单身公务人员也可申请承租保障性租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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