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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欲办理二手房土地证 找不着原房主也可以办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8.29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张若佳 陈威啸

  28日上午,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陈永贵、副局长彭永麒、办公室主任陈华健、地质环境处主任薛恺、土地登记中心主任程文海、征地工作部副主任张拱北及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林坦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土地证办理及土地征用费等相关问题与听众进行了交流。
   
  市民杨女士反映,2001年她在晋安区后浦小区2号楼买了1套二手房,当时房主并未办理土地证,还称后浦小区的业主均未办理该证,杨女士可待小区业主集体办证时再与他联系。2003年该小区开始办理土地证时,杨女士拨打原房主的电话时却发现该号码已暂停使用。多方打听后,杨女士才得知对方已随其子女赴别处生活,目前无法取得联系。杨女士找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对方表示杨女士无法自行办理土地证,必须由原房主办理后过户才行,眼看着邻居们都办好了土地证,杨女士十分着急。
   
  土地登记中心主任程文海表示,在找不到原房主的情况下,杨女士可到市房管局档案馆调出该房的档案,将原产权资料复印后就可办理,杨女士可拨打档案馆电话83355509了解具体的办理程序。
   
  闽侯县白沙镇的马先生也遇上了类似的问题,他所购买的二手房也因找不到原房主而无法办理土地证。程主任表示由于八县的房产资料管理未系统保存,马先生未必能够找到房产的产权资料,因此建议其将此情况在《福州日报》或《福建日报》登报1个月,无人提出异议后马先生便可办理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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