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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遭信贷禁令围剿 “囤地”开发商雪上加霜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活动策划:柯鹏李和裕 

  主持/整理:李和裕

  嘉宾:冯伟荒岛房产工作室市场总监

  虽然“救市”之说仍在楼市回荡,但政府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不会轻易摘下房地产调控的“紧箍咒”。上周,央行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明确表示,只要国土资源部门认定某个房地产项目建设用地闲置时间超过2年,开发该项目的房产公司就将无法从银行获取任何形式的贷款。业内认为,这对于“囤地”开发商甚至是土地储备较多、资金链状况欠佳的开发商来说都是打击,因为“信贷禁令”显然比缴纳土地闲置费要严厉得多。

  措施更严厉

  主持人:此次有关土地闲置的“信贷禁令”有哪些内容?

  冯伟:《通知》要求,对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建设用地闲置2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禁止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或以此类项目建设用地作为抵押物的各类贷款(包括资产保全业务)。此次的《通知》源于落实此前《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但当时的国务院通知中仅规定,对于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需要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可见,“信贷禁令”等于掐断了搁置多年土地的开发商在银行获取贷款的可能性。在融资门槛抬高、资金状况严峻的今天,“信贷禁令”对有闲置土地的开发商的“惩罚”力度可能是“致命”的。另外,此次《通知》还明确表示,禁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这样的规定也是银行出于规避连带风险的考虑,对开发商也不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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