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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发西湖广场物业私开业主信箱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9.09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张隽

  几日前,福州闽发西湖广场的业主周女士,将其丢车的经历及对物业的不满写成传单,投进小区所有业主的信箱内。

  9月6日上午,有住户说,物业人员私自打开业主信箱,取走传单。

  消息传开后,9月7日下午,10余名业主来到大地物业管理处,与物业人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据周女士介绍,8月29日下午5时,她将电动车停在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旁的停车处,上锁并打开报警器后离开,9月1日上午7时,她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

  为此,周女士向物业多次要求查看监控记录。

  9月3日,在段警的协调下,周女士才拿到了4盒监控录像。

  9月5日晚7时许,周女士将自己丢车的经历以及不满写了出来,印成400多份传单,投到小区其他业主的信箱内。

  散发传单的事情,周女士告诉了不少业主,但很多人表示没收到传单。住户陈阿姨回忆,9月6日9时许,她打开自家的信箱,并没有发现周女士所提到的传单,当时她正在纳闷,忽然发现一旁的楼管员和保安正打开业主信箱。

  “他们看到我发现了,赶紧把信箱门关上。”陈阿姨说,当时一人开箱拿传单,另一人手里则拿着厚厚一叠纸。

  此事一经传开,不少业主表示,物业私开业主的信箱,擅自拿走东西,侵犯了业主的隐私权。

  就陈阿姨所说的物业私开业主信箱一事,大地物业有限公司的黄主任以不知情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物业处的几位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不会私自开业主的信箱,除非遇到维修、业主钥匙丢失或者要求帮忙开信箱的情况才会打开。至于是谁保管业主的信箱钥匙,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道”。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兆增表示,若周女士传单所述的情况属实,那么她的行为是合法的,只是方式欠妥。至于物业私开业主信箱的做法,丁兆增认为,如果确有此事,物业侵害了业主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以及隐私权,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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