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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者 买商品房有望获补贴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1.08 来源:东南快报

   今后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市民,无论是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都有望获得一笔政府给予的“购房补贴”。昨日召开的2009年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建设厅向各地市部署开展“购房补贴”办法的探索。

  这是继2008年我省各地市出台减免住房交易税费后,我省对“暖市”的再次出招。而这招的力度,被业内公认为是政府回暖楼市的“杀手锏”。

  与上次减免交易税费针对对象不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仅限于“符合经济适用房供应条件”人士。省建设厅表示,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借鉴龙岩和省外沈阳、长沙等地的经验,探索对购房对象发放补贴的办法。

  由于购房补贴的推广还需要当地政府的财政实力支持,因此将在哪些城市推广目前还无从了解。至于要不要限定推行购房补贴的时间、需不需要指定购买范围、如何更合理地设定补贴标准,这些都需要各地好好探索。

  “按这种办法,选房不再受房源与价格的限制,选择余地大多了。”在媒体工作的小吴对该政策表示出极大的热忱。据调查,持小吴这种态度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工作年头不长,积蓄不多,但又追求生活品质,对未来充满信心,建在偏远地方的经济适用房被这群人视为鸡肋。而采取“政府贴息”这种方式,将惠及到更多此类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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