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就是开源,可以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贡献力量,走出一片更广阔的天地。——徐绍史在部土地整理中心调研时的讲话
2008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承载着殷殷厚望,开始静悄悄地变革,并迈出坚实的步伐:开源节流列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全面实行“先补后占”,对补充耕地情况奖优罚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网上备案。
变革激发活力。一系列新的谋划,使我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正在迈向更广阔的天地。
开辟新的土地源
土地管理全程,“批、供、用”三个环节皆为占用耕地的“减法”,唯有“补”的环节是在做耕地“加法”。靠什么补充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在我国耕地保有量已经逼近18亿亩红线时,开辟新的土地源格外重要。
2008年年初,全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开源节流机制赫然位于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四大机制之列,要求“按照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多元投入、规范管理的思路,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不断拓展土地利用新空间”。开源节流新机制,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提升到关系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赋予其全新的内涵,凸显其不可替代性。
变革,蓄势待发。9月,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从2009年起,除国家重大工程可以暂缓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全面实行“先补后占”。重点抓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东部粮食主产区实施高产基本农田示范工程,水土资源丰富地区实施土地整理开发重大工程,西部大力开展节水工程。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重要性,在规划中再次得以确立。10月公布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努力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相应的目标业已确定,到2010年和202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1710万亩和5500万亩。其中,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945万亩和2730万亩;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重大工程,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补充耕地255万亩和690万亩;组织实施土地开发重大工程,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开发未利用地补充耕地510万亩和208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