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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三年内将解决13万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2.02 来源:新华网

  福建省日前明确进一步健全城市廉租住房、住房公积金和经济适用住房三项制度,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从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内,将基本解决13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福建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个省将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廉租住房房源。一是在目前已竣工、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政府出资收购一批作为廉租住房;二是对符合条件的现有存量公有住房、安置房,改造后作为廉租住房,结合棚屋区、危旧房改造,对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困难家庭优先给予解决;三是推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应对象逐步实现衔接,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租售并举,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四是在限价商品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中配建廉租住房。

  福建省千方百计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和用地。在资金上,一是对财政特别困难的市县,省里安排一定资金给予补助,省级财政将安排1亿元廉租住房补助资金;二是做好资金使用工作,对已经补助的新开工项目,加强督促,确保补助资金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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